當離職前公(gong)司未(wei)進行績效考核,這(zhe)涉及勞動報酬權(quan)益保障(zhang)問(wen)題,需結合(he)法律規定、勞動合(he)同約(yue)定及公(gong)司制(zhi)度綜合(he)判斷。以下是關鍵要(yao)點及應對建議(yi):
?? 一、公司未做績效考核是否違法?
1. 需依據合同和制度判斷
2. 程序正當性要求
根據《勞動合同法》,績效考核涉及(ji)勞動報酬,制(zhi)度需經民主程序制(zhi)定(ding)并公示(shi)。若公司(si)未(wei)履行考核程序(如(ru)未(wei)面(mian)談、未(wei)告知(zhi)結果(guo)),即使聲稱(cheng)“考核不(bu)合格”,法院(yuan)也可能否定(ding)其(qi)效力(li)(如(ru)5案例)。
二、未做考核時績效工資的支付規則
1. 舉證責任在公司
2. 離職時間的影響
? 三、員工如何維權?
1. 收集證據
2. 協商與投訴
3. 申請勞動仲裁
?? 四、公司常見抗辯及應對
五、總結建議
1. 優先核查合同與制度:明確(que)績(ji)效支付(fu)條(tiao)件、考(kao)核(he)程序是否(fou)合法。
2. 留存勞動證據:日(ri)常保留(liu)工作成果、溝通記錄(lu)以備爭議。
3. 依法階梯式維權:協(xie)商→投(tou)訴→仲裁,必要時委托律師介入(如35案例中員工歷(li)經三次仲裁)。
> 核心提示:公(gong)司(si)未做考核≠可不發(fa)績效!關鍵在于員工是否(fou)完成對應(ying)勞動,且公(gong)司(si)是否(fou)履(lv)行了(le)合法透明的(de)考核義(yi)務。程序瑕(xia)疵或(huo)惡(e)意規避支付(fu),均需承擔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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